钟汉良诉百度名誉权侵权二审败诉
时间:2019-08-09 14:12:22
来源:搜狐娱乐
《孤芳不自赏》海报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二审裁判文书
日前,北京市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了钟汉良与北京百度网科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的民事判决书,钟汉良因自媒体传播“抠图”“轧戏”等文章起诉百度网名誉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被二审法院驳回。
根据民事判决书显示,钟汉良于2018年起诉百度网未尽义务、侵犯其名誉权,因百度自媒体作者发布了侵犯他名誉权的文章,文章中称钟汉良拍摄《一路繁花相送》前期轧戏了《孤芳不自赏》,后期又轧戏了《凉生》,此外还有“钟汉良在《孤芳不自赏》剧组用了24天拍出了62集的抠图剧,把观众当傻子,改剧本改通告,害得整个剧组都等他”等内容。2019年3月,该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知道侵权后便采取措施处理,并且钟汉良没有证据证被告对涉案文章“知道”侵权却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因此被告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钟汉良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维权费用82510元的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被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钟汉良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提出上诉,随后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开庭进行审理。根据二审的民事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百度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及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判决驳回钟汉良上诉请求,认为维持原判。
该案件的审理法院为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为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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