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涵发声明回应代言app涉嫌诈骗:律师团队将积极地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
近日,有网文称汪涵代言的“爱钱进”APP于2020年6月出现兑付困难,众多投资者在该产品上的资金无法正常提现,并表示希望曾是代言人的汪涵可以帮助投资者发声。
对此,汪涵团队回应称:“对广大用户遭遇兑付困难感到痛心! 2018年底代言已结束。汪涵本人及团队一直在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平台解决问题,希望能帮大家减少损失。”
汪涵声明全文如下:
最近,一些朋友在使用“爱钱进”产品时遇到问题,我对此感到十分痛心!
我曾于2016年底一一2018年为“爱钱进”APP代言。之后我得知“爱钱进”产品出现兑付迟缓现象,就多次联系平台,敦促他们尽快妥善地为大家解决问题。在做这些事情时,我未及时向大家通报,为此,向大家深深致歉!
我和律师团队将积极地和大家一起跟进此事,与大家共同面对!我也会继续与平台和有关部门密切沟通,为妥善解决此事尽自己的力量。
【事件回顾】
日前,网上惊爆汪涵代言的P2P理财平台“爱钱进”出现问题,37万人被骗230亿,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张图片是疑似受害者集体拉横幅,上面写着“汪涵请出来,还我血汗钱”。
在“爱钱进”的官博里,众多网友纷纷留言称“还我们血汗钱”,措辞相当激烈。
目前,爱钱进(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募集资金已被北京东城区公安经侦部门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办。
有媒体就汪涵代言的某app涉嫌诈骗一事,采访了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庞律师表示首先,所谓汪涵代言的理财产品实际为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运营的Ap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俗称P2P平台,因此,称汪涵代言的是金融理财产品的说法并不准确。其次,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若汪涵代言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若确实存在非法集资行为,相关投资人可以通过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诉的方式合法维权。
庞理鹏律师认为,明星代言合同是一种包含宣传服务、肖像权与姓名权使用授权内容在内的综合性商事合同,明星对于代言产品或者服务之外的广告主的经营行为通常难以了解,一般情况下因广告主非法经营导致的违法犯罪活动,代言人不承担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代言人也应当为其代言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或者刑事责任。例如,明知他人从事集资诈骗行为,仍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服务的,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共犯。
对于目前汪涵与爱钱进的代言关系,有媒体致电爱钱进客服,对方表示,代言已经到期,双方没有续约。据了解,除了汪涵以外,国乒名宿刘国梁也曾是爱钱进的代言人,还打出了“冠军实力护航、幸福稳稳进账”的口号。而现在,刘国梁的微博评论也已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