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娱乐 > 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均胜诉 被告须赔偿共计15万元

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均胜诉 被告须赔偿共计15万元

时间:2018-12-05 14:39:37 来源:凤凰网娱乐

李小璐

12月5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在社交网络上发布案件播报,宣布李小璐三例名誉维权案件陆续胜诉。

被告人因发布针对李小璐的侮辱、诽谤言论构成对李小璐名誉权的侵犯,须向李小璐赔礼道歉并赔偿。同时被告还须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内容

此外,该律师事务所还表示,已接受李小璐女士委托,对于再有诽谤者将一一取证并继续启动法律追责程序。

标签: 李小璐 名誉维权

分享到: